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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案涉及原告富国银行对以下人员的指控 前雇员(被告)的指控。 被告从事了损害富国银行的不法行为。 富国银行。法院批准了部分请求,驳回了部分请求 被告就以下相关索赔提出的简易判决动议 违反合同、盗用商业秘密和其他不法行为 和其他不法行为 为竞争对手麦格里夫工作。法院认为有足够的证据 法院认为有足够的证据对某些索赔进行审判,同时驳回了其他索赔。 其他诉讼请求。
决定
同意部分简易判决动议,驳回部分动议。
法律意义
此案强调了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和雇佣后合同义务的可执行性。 合同义务的重要性。它强调了 员工离职及其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的影响。 机密信息的法律挑战。
财务判断
未提供
主要收获
该裁决强调了对商业秘密索赔、违约以及员工辞职后义务的仔细审查、 以及员工辞职后的义务。它展示了 在确定与盗用商业秘密和违反雇佣相关合同有关的索赔是否有效时所涉及的法律程序。 违反雇佣相关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