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进诉 CCH

CXO 评论

安进诉 CCH

加利福尼亚教养保健服务 (CCH)

决定日期 2020 年 4 月 9 日

安进公司将即将提价的信息视为机密信息

法律要求安进公司在计划提价时通知注册购买者,如CCH公司。

当第三方要求 CCH 披露其中一份通知中的信息时,安进公司申请禁令,声称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上诉法院认定该信息不受 NDA 约束,因此不能作为商业秘密受到保护

首席行政官摘要

定价策略等敏感商业信息可以受到商业秘密法的保护。但是,保密协议必须涵盖与合作伙伴共享的特定信息。这是一个跨学科的问题,因为业务主管通常只关心是否签订了保密协议,而不一定关心所涵盖内容的细节。

将机密信息标记为商业秘密是保护资产的重要第一步。然而,当你在公司外部共享该信息时,NDA 才是最终的管理文件。它需要写得适当具体,以保护相关资产。

概述
安进公司是一家生物制药公司,年收入约 250 亿美元。根据法律规定,安进公司在提价前必须通知其注册购买者。在本案发生时,CCH 是其注册购买者之一,因此收到了这些通知。定价策略等商业机密信息可以作为商业秘密受到保护。但是,如果您必须披露此类敏感信息,则应尽一切可能对获得该信息的一方规定保密义务。

第 1 轮
安进公司获得了基于商业秘密保护的初步禁令,要求其客户 CCH 对其涨价通知保密。

第 2 轮
上诉法院认为,由于安进公司的信息没有得到充分的 "保密",因此没有理由下达初步禁令。安进公司不仅未能证明一旦其客户收到该信息,该信息将继续保密,而且也无法证明该信息的经济利益。

分析
这是一个有趣的案例,法律要求一家公司披露敏感信息,否则这些信息可能被视为商业秘密。

商业机密必须保密 以维持其地位。对安进公司来说,不幸的是,仅仅将披露的信息标注为保密信息是不够的,因为这实际上并不产生保密义务。

在本案中,CCH 最终能够共享从安进公司获得的信息,因为法院认定他们 对安进公司没有任何保密义务 然而,如果双方从一开始就规定了保密义务,他们可能一开始就不必诉诸法庭。但是,如果双方从一开始就规定了保密义务,他们可能一开始就不必诉诸法庭。

为了增加在法庭上胜诉的机会,安进公司本应在以下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 规定保密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保密协议是否有效?但必须指出的是,法院并未就保密协议在这些情况下是否有效发表意见。

总顾问审查

上诉法院认为没有理由发布初步禁令,因为定价通知不是商业秘密,因此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公共记录法》不能免于披露。

决定链接

提交日期
2019 年 3 月 19 日

上诉法院
加州上诉法院,第二区,第一庭

索赔
商业秘密特权

决定日期
2020 年 4 月 9 日

主审法官
Bendix, J.

寻求救济
防止 CCH 披露提价通知详情的初步禁令

背 景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在计划提价时必须通知其注册购买者。当第三方要求作为注册购买者的被告披露其中一份通知中的信息时,原告辩称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因此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公共记录法》应予以保密。为了保护这些信息,原告申请了一项禁令,该禁令在审判阶段被批准,但在上诉法院被推翻。

上诉法院推翻了禁令,因为法院认为涨价通知不是商业秘密。要成为商业秘密,信息必须是:(1) 有价值的,因为它不为他人所知;(2) 所有者试图保密的信息。

法院认为,原告在第一点上败诉,因为它与登记的购买者分享了涨价信息,而后者没有 义务保护信息的机密性。法律要求原告这样做并不重要。原告至少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信息没有也不会被披露给公众或那些可以从信息披露中获得 经济价值的人。

尽管安进公司在向注册购买者分发信息时将其标注为 "机密",但这并不产生合法的保密义务。此外,法院认为,注册购买者本身可以从接收信息中获得经济价值(例如,他们可以选择从另一个卖家处购买)。正因为如此,原告可能从对未来价格保密中获得的任何利益在向登记购买者披露涨价信息的那一刻就已经丧失了。

引用的主要先例

  • DVD 复制控制协会诉 Bunner (2004) 116 Cal.App.4th 241, 251 [10 Cal.Rptr.3d 185] (DVD 复制) 提供了确定某事物是否属于商业秘密的检验标准。
  • Bridgestone/Firestone, Inc.诉高等法院(1992)7 Cal.App.4th 1384 根据《证据法》第 1060 条主张商业秘密特权的一方有责任证明其享有该特权的权利。
  • ITV Gurney Holding Inc. 诉 Gurney (2017) 18 Cal.App.5th 22, 28-29 [226 Cal.Rptr.3d 496] (ITV Gurney) 法院在决定是否下达初步禁令时会考虑的因素。

法律意义

仅仅将信息标注为 "机密 "并不一定足以确保其商业秘密的地位。这是因为标签并不能自动要求获取信息的人承担保密责任。重要的是要确保在最大可能的范围内,商业秘密只与有责任保护它们并避免从中获取经济价值的人共享。

免费试用 Tangibly 14 天

保护推动业务发展的创意。

Tangibly 仪表板
要发表评论,您必须先登录
keyboard_arrow_up